最新职称挂靠聘用合同
职称聘用协议书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其它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,互惠互利的原则,达成以下协议,并共同遵照执行。
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
甲 方:
联系电话 :
办公地址 :
乙 方:
联系电话:
身份证号:
收件地址:
开户银行:
户名:
账号:
第二条 聘用内容及聘用期
一、因甲方单位业务发展需要,需聘用 建筑 中级职称,乙方持有 建筑 中级职称执业资格证书 ,其具备 建筑 中级职称职位任职资格.经甲、乙双方友好协商,甲方同意聘用乙方,乙方同意中级职称证书在甲方单位使用,并达成如下协议:
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壹 年。计算时间注册成功(即建设部门网上公告之日)起往后推 壹 年。
第三条 聘用待遇及支付方式
一、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壹 年的(税后)工资,共计人民币: 陆仟 元整。(¥ 6000 元)。
二、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(税后金额)。
甲方收到乙方有效资料后两日内去窗口提交受理后一次性支付乙方 陆仟 元整。(¥ 6000 元)。
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
一、乙方授权甲方使用乙方的证书、和相关文件用于企业资质、保级、年检、主管部门相关检查、项目使用等业务,不得用于其他用途,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。
二、乙方只是将中级职称证书放在甲方使用,本人不需要到甲方所在地工作,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程项目的责任,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费用。
三、合同期间,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,在未经乙方授权的情况下,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材料,不得外借其它单位。否则,由此出现的任何后果与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。
四、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,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。
五、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,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、学历文凭等证明材料。乙方有义务及时(5个工作日)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。
六、乙方保证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、合法,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乙方不得将自己的相关材料提供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,必须做到一证一岗,其他证件不得在除甲方以外单位使用。否则,由此出现的任何后果与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。
第五条 办理所需证件
一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以供办理手续
1、职称证书原件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,(职称证书以及查询表留在甲方);
2、2寸电子版证件照;
3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记载有单位的,需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。
第六条 相关证书保管
一、完成注册后,乙方同意将中级职称证书交由甲方保管,甲方应妥善保管职称证书原件。
二、协议到期后,甲方所代管一切材料于解除协议当日退还乙方。
第七条 关于双方权利义务其他约定
一、在甲方办理资质注册、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,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及文件。如因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原因,造成甲方资质年检未通过,资质降级或资质吊销等情况,乙方应退还当年聘用工资。如甲方需要乙方到甲方所在地配合检查,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提供资料,若需要本人亲自到场,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,但甲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。
第八条 解 聘
一、在合同有效期内,如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,应本着互相支持与理解的原则,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,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。
二、在合同有效期内,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,如因此造成损失,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。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,需征得甲方同意,并退还甲方未到期聘用工资,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。
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,乙方无需返还甲方所付聘用工资。
三、下列情况下,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:
1、乙方提供虚假证件;
2、乙方原因注册不成功;
3、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。
四、下列情况下,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:
1.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;
2、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。
第九条 违约责任
一、如因甲方原因,发生乙方在聘用期满后无法将中级职称资格注销或注册到其他公司,经乙方告知后甲方仍然不注销乙方资格证书,导致乙方无法注册到其他公司,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:伍仟元整(¥5000.00元),并按人民币10元/工作日的滞纳金计算,自告知之日第二日起算至实际协助乙方办理注销之日(含)止。
聘用期满后如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转注册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二、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丢失,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挂失和补办,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1、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丢失或损毁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2、若职称证书、毕业证(原件)无法补办,丢失损毁,甲方应赔付乙方每个证件人民币20000.00元(大写:贰万元整);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,甲方概不负责。
三、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,乙方无需返还甲方所付聘用工资。
四、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才可以注销或变更注册,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中止合同,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未到期聘用工资,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,且赔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伍千元整(¥5000.00元)。乙方进行赔偿后,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有材料。
第十条 附加
1、本合同期满前 两 个月,如果双方有意继续合作,应重新签订聘用合同,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;如果不能继续合作,甲方应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。
2、本协议自签字日起正式生效,期满自动失效。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3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诚信守信,其他未尽事宜,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。如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,应当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将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双方争议进行裁决。
4、如因本协议签订后的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或行业规定,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出现前述事由,双方均不承担责任。
5、其他未尽事宜,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。
甲方:(盖章) 乙方:
经办人:(签字)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
本篇关键词:职称挂靠聘用合同
本文为编辑观点,不代表400挂靠网立场。版权归400挂靠网所有,未经许可,严禁转载。